首页  通知通告

关于设立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职能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9
浏览次数: 2966

 

 

关于设立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职能办公室的通知

 

经管院发〔20131

 

 

经管学院各系: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和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长远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校企合作,加强为企业社会服务,加强与校友联系,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设立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职能办公室,现通知如下:

一、设立经管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国际交流办公室(与院校企办合署办公)、社会服务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

二、各办公室职责

(一)校企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校企合作相关事项的校内外联络工作,统筹协调学院相关部门,协助各系与企业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等教学资源。

2、积极寻求合作企业,协助各系积极引入企业资金共建校内实训实习基地,开发校外顶岗实习基地,拟定基地共建协议,协助做好校企共建基地的管理。

3、积极寻求订单培养的合作企业,拟定订单培养协议,协助各系做好订单班(企业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4、负责合同(协议)的起草,签订程序运作,协议的法律审核,协议的保管,协议执行的监督。

5、积极寻求合作企业,协助有关专业开展教师赴企业实践工作。

6、协助各专业做好企业在职员工职业培训、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合作项目。

7、协助学院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积极拓展就业市场,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协助各专业组织小型或专场招聘会。

8、组织培训本院校企合作工作人员;指导本院各专业开展与校企合作相关的日常工作,对全院学生开展校企合作知识讲座,为学生提供合作企业咨询服务。

9、定期检查各专业校企合作及校外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汇总、统计各专业上报的校企合作数据;定期向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报送校企合作工作进度。

10、在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完成其下达的有关工作。

11、完成上级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外事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

2、协助主管领导管理全院外事工作,制定本院外事工作年度计划和修订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外事工作总结。

3、协助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做好学生出国学习及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

4、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办学项目的洽谈、申报和执行。

5、负责国外代表团来访及外籍专家短期讲学的接待和安排,学校外事活动的组织工作。

6、负责学校组团出访和考察的联络、组织和管理。

7、、负责外籍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聘请与管理。

8、负责外事经费的预算、审批与计划管理。

9、负责外事档案归档和统计。

10、完成校外事办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服务办公室

1、负责协调校内外各类培训事宜,培训联系、培训安排等;

2、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和具体落实工作;

3、负责培训合同的起草、签发、审核等程序性工作;

4、负责培训账目管理、财务结转清理,具体计账等工作;

5、负责本院有关培训项目沟通、统计、登记等工作:

6、协助校企办完成有关培养方面工作;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有关培训工作。

 

(四)校友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订校友工作办公室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指导各地校友分会开展工作,加强同各地校友分会的联系与合作,共同做好校友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校友信息,建立比较完整的校友通信录。

4、做好校友来校的接待和校友来电、来信、来访的登记、处理,以及其他各项服务校友的工作。

4、做好杰出校友的事迹收集,宣传,印制有关宣传简报和宣传册工作。

5、负责校友理事年会和新校友分会的筹备工作。

6、负责校友会网站的维护、更新工作。

7、做好校友捐赠工作。

8、协助校企合作办公室,发挥校友在招生宣传和校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

9、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党总支

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

20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