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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现场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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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关于教学改革和学生毕业就业的需要,部分学生需要到现场进行毕业设计,为了加强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一、允许参加现场毕业设计的条件

1、学生已经联系好就业单位,已和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并且所在单位具备毕业设计条件,用人单位主动要求学生在本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设计期间学生由用人单位管理(包括业务、纪律、安全等)。

2、学生遵守学校纪律,无违纪现象,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良好,自我控制力强,能够独立进行毕业设计。(由班主任和教研室把关)

3、学生主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学生家长同意。

二、需要办理的手续

1、学生个人提出到现场进行毕业设计的申请书。

2、提交下列资料:就业协议的复印件、个人的安全保证书(家长同意并签字)、单位要求学生到现场设计的说明。

3、班主任批准签字,涉及教学内容的指导教师批准并签字,交代设计大纲,业务安排,完成顶岗实习系统培训,说明检查考核办法。

4、教研室审核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字。

5、教学副院长审核并签字,手续办理相关资料由教学秘书留存。

三、要求

1、学生现场设计期间,由教研室管理和考核,指导教师有权检查学生的工作及设计进展情况,学生要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设计情况,如果学生不与指导教师定期联系,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学生现场设计。

2、学生保持和班主任的联系,每周向班主任汇报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学校针对就业所需办理的一系列手续,如果学生不与班主任定期联系,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3、学生要留下设计现场的准确联系地址及通讯地址,并留下家庭联系地址及通讯地址,个人联系信息变更要第一时间通知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否则因不及时履行告知义务而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