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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班委会管理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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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班委会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培养一支优秀的班团干部队伍,打造强有力的班级文化,为全院同学创造一个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先进班集体,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经济管理学院各班级班干部、团干部、党务工作者。

第三条班委会在经济管理学院的领导下,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把建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作为工作中心,带领全班同学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和完善本班班规,努力把本班发展为先进班集体,并突显本班的班级特色。

第二章 日常工作

第四条 每周辅导员召开一次各班班委参加的年级班委例会。(例会时间可由辅导员做适当调整)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第一至二周,班委会组织一次纪律教育班会。

第六条班长或团支书每两周主持召开一次班团干部例会。

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布置下一步工作,明确班级努力方向。班委会会议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第七条班委会根据学校和班级具体情况,每月有针对性的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开展两至三次团学活动。

每次活动务必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第八条认真执行班委轮流值周制度。

第九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班委会成员要制定出各自班级的学期工作计划交辅导员;期末写出详细的工作总结交辅导员,工作总结包括本学期工作内容、工作体会及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是班团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选举产生与任免办法

第一节选举产生办法

第十条学生入校两周内,各班成立临时班级管理委员会(班级管理委员会简称班委会)。

临时班委会由9-13人组成,成员由辅导员通过目测、观察、翻阅学生档案以及学生自我推荐确定,其岗位根据学生的特长、工作经验及班级需要来安排。

第十一条入学两个月后,各班根据“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组阁正式班委会。

第十二条班长、团支书的产生办法:

(一) 候选人的产生

1、首届正式班委会的团支书、班长候选人由同学们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后获得候选人资格[1]

2、以后每届团支书、班长候选人从以前各届正式班委员成员中没有做过团支书和班长的其他委员中产生,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获得候选人资格。

3、符合候选人条件且有意愿竞选团支书、班长岗位者,在正式选举两天前将个人情况、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以书面形式交至辅导员处,获得候选人资格。

(二) 竞选演讲

候选人由抽签决定出场秩序,每位候选人做3-5分钟的竞选演讲,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工作经历、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三) 回答同学提问

每位候选人演讲完毕后,其余同学可以对候选人就其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设想与实施方案等问题进行提问,候选人务必认真回答。

问答时间控制在8分钟。

(四) 投票与计票

全体同学根据候选人的平时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竞选演讲、回答同学问题的情况进行投票,选出心中最适合做团支书和班长的两名候选人(原则上男女各一名,可据班级情况而适当调整)。

票数最高的两位同学为团支书和班长人选,具体岗位由辅导员决定。

(五) 就职演说

团支书、班长产生后,立即发表3-5分钟的就职演讲,表明工作态度、奋斗目标,向全班同学做出承诺。

第十三条其他班委会成员的产生办法:

(一) 民意测验

团支书、班长产生后,尽快进行民意测验,由其他同学投票选出心中最适合做班团干部的非以前正式班委会成员的6-7名同学。

民意测验是其他班委会成员产生的重要参考。

(二) 自荐

有意愿担任班团干部的同学,在团支书、班长产生后4天内到团支书或班长处报名,表达担任班团干部意愿,明确说明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每人可以填报1-2个工作岗位。

(三) 审批

其他班委会成员以以前没有担任过正式班委会工作的同学为主,由团支书、班长根据自荐、民意测验的情况,结合自荐同学的平时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岗位提名。

如果团支书、班长认为有必要,亦可吸收以前正式班委会成员中的1-2名符合条件者继续出任新一届班委会工作,在获得该同学的同意后进行岗位提名。

团支书、班长将提名名单报辅导员处审批,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不合格者辅导员不予审批,由团支书、班长重新提名后报辅导员处再次审批,直至合格为止。

(四) 任命

团支书、班长提名名单经辅导员审批通过后,立即组织召开班会,向全班同学公布各岗位班委会成员的任命名单。

第二节任免办法

第十四条团支书、班长的任免:

(一) 首届正式班委的团支书、班长任期至大一下学期56月份,以后每届班委的团支书、班长任期约一年。

任职期间若有同学认为其不称职,当有20%人以上非班委会成员同学向辅导员表达不信任意见,辅导员立即主持召开班会,对不信任对象进行投票,当有超过半数非班团干部同学(班团干部不得投票)投不信任票,辅导员对其进行免职,按照“第十二条”中相关规定进行重新选举相关岗位负责人。

(二) 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没有实现其竞选承诺者,对其予以罢免。

(三) 团支书、班长出现“第十六条”中情形之一者,直接罢免其职务。

(四) 凡被罢免的团支书、班长及其他班委,不得竞选下一届班委会团支书和班长职务。

第十五条其他班委会成员的任免:

(一) 其他班委会成员经团支书、班长任命后,任期与该届团支书、班长相同。

期间若有20%以上非班委会成员同学向团支书、班长或辅导员表达不信任意见,团支书或班长应立即主持召开班会,对不信任对象进行投票,当有超过半数非班团干部同学(班团干部不得投票)投不信任票时,团支书和班长对其进行免职,按照“第十三条”中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提名、审批、任命相关岗位负责人,也可空缺,由其他班委会成员兼任。

(二) 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没有实现其承诺者,班长、团支书可以适时免除其职务。

(三) 有“第十六条”中情形之一者,直接罢免其职务。

第十六条所有班委会成员对大家负责,受大家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辅导员直接免除其职务:

(一) 期末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后20%者(大一新生、体育特长生适当放宽);

(二) 期末考试有一门主干课程不及格且补考仍未通过者 (大一新生可酌情放宽);

(三) 无故旷课达五节次者(迟到、早退两次视旷课一节次,请事假五次视旷课一节次,病假、经辅导员批准的公假除外);

(四) 寝室卫生连续五次扣分者;

(五) 不注重大学生形象者,或者有损班级形象并对班级产生不利影响者;

(六) 不服从辅导员安排者;

(七) 不配合班委会工作者;

(八) 三次以上不参与班级集体活动者(病假、公假除外);

(九) 三次签到迟误或错误传达通知者;

(十) 有严重违纪情况的班团干部立即免除其职务。

第四章 工 作 职 则

第十七条为了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班委会的基本工作原则为:

(一) 一切为了同学,一切以班级利益为重。

(二) 多和同学交流、联系,挖掘各方面潜力。

(三) 努力干好本职工作,敢于创新,不怕吃苦。

(四) 班干部之间互相支持,互相协助。

(五) 注重人品,做出实际,树立形象,提高层次,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八条岗位职则:

(一)班长:

1、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领导班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安排和监督各委员的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领导班委会制定和完善班规,并报辅导员处备案。

3、每两周召开一次班委会会议,随时向辅导员汇报班级动态;

4、负责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活动、会议等;

5、负责班风、学风及班级文化建设;

6、在本班学生发生违纪事件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7、带领班委会做好同学的考核、鉴定、评比等工作;

8、带头化解班级矛盾。

(二)副班长:

1、协助班长负责全班日常工作,辅助监督各班委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在班长有特殊情况时,代行班长职责;

3、可以兼职其它工作。

(三)学习委员:

1、协助任课教师,完成任课教师交代的任务,做好同学与老师的沟通交流工作,搞好班里的学习。

2、主动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任课老师或学院反映;

3、及时了解同学的学习状况,指导同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特别是帮助后进生的学习。

4、维持好课堂纪律,并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学生学习情况;

5、安排课内外的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学习经验和学习方法交流会;

6、做好其它一切与学习有关的工作。

(四)文体委员:

1、督促和组织同学在一定的时间内参加晨跑和课外活动,及时上传下达校、院组织的体育和文艺活动,做好培训和组织工作;

2、积极组织班级文艺、体育活动,负责校、院运动会及其它体育活动的报名、选拔、参赛等组织工作,调动全班同学的积极性;

3、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文明有益的娱乐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班级凝聚力。

(五)生活委员:

1、负责文明宿舍的建设,督促信息员(寝室长)搞好宿舍卫生及文化建设;负责申报“文明宿舍”,定期向辅导员汇报班级生活方面的情况;

2、负责办理同学寒、暑假火车票的订票、收款、发票、退款等手续;

3、组织同学参加公益劳动,积极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4、负责班费的管理。

(六)团支部书记:

1、认真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结合支部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和活动;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团员建设、党员考察和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等有关具体工作;

3、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作好分管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于期末写出团支部的工作总结;

4、及时向辅导员汇报班级的学习、工作、思想动态;

5、每学期组织两至三次团学活动;

6、负责收集整理班级各次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并妥善保存管理;

7、带头和班长一起化解班级矛盾。

(七)团支部副书记(班长兼):

1、协助团支书负责全班团组织日常工作,辅助监督各班委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在团支书有特殊情况时,代行团支书职责;

3、负责《班级简报》工作。

4、可以兼职其它工作。

(八)组织委员:

1、主管本班纪律检查考勤工作;

2、调查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情感问题、心理问题,掌握和鼓励思想上进同学,组织扶助贫困生,努力带动后进生;

3、搜集和整理同学的模范事迹及违纪行为,建议班委会对同学进行表扬或批评教育;

4、搞好团员统计,按时收缴团费,作好团员注册工作。

(九)宣传委员:

1、负责对本班的宣传工作,委托文体委员开展文体活动等方式宣传本班的班风、班貌;

2、组织同学写宣传报道稿件,做好班级通讯工作;

3、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知识,针对同学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4、积极做好各项活动的发起工作,配合学校和学院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十)党务工作者:

1、收集同学递交的入党申请书,作好登记、整理工作;

2、负责各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安排和监督;

3、指导和督促发展对象进行党校学习和考试;

4、观察和了解递交申请书同学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以及党知识的学习情况,做好积极分子转预备、预备党员转正的资料整理工作。

(十一)值周班团干部:

1、班委会每周安排1名班团干部值周;

2、做好每周考勤记录;

3、处理班级突发事件。当班级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保证半小时内赶到事发现场,并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4、撰写《值周工作简报》,于下周一报辅导员处备案,并在下一次班会中向全班同学通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辅导员负责解释。若有疑问,可直接向辅导员咨询。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