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系主任例会制度
经管院发〔2014〕03号
为使各系工作有序开展,加强系(室)内部沟通,根据学院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设立经管学院系主任例会制度:
一、会议参加人员及时间
1、参加人员:系正副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专业负责人,教研室正副主任,系秘书。
2、会议由系主任主持,系主任不在由系副主任主持,也可由系主任指定参会人员主持。
3、会议一般每2周组织一次,特别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主要议事范围
(1) 贯彻落实学院有关会议精神和院领导安排的工作;
(2)研究制定系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学期和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解决系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4)研究制定系各专业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5)研究落实学期授课任务,实习、实训安排,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答辩安排;
(6)研究讨论入学教育、专业教育、招生计划、就业指导、校企合作、学生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7)研究落实系(室)工作考核,教学检查,质量考核等工作
(8)研究其它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会议程序
1、开会前,主持人要准备好议题,确定开会时间,并通知有关人员。
2、有些比较重要的事项要会前沟通,达成初步意向,统一思想后在上会。
3、会议要确定好记录人员,认真记录,保证记录完整。
4、对会议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要汇报院领导进行决定。
希各系根据本系实际,执行并安排好有关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党总支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