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课程标准的通知
经管院发[2015]03号
各专业:
由于制定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群)的课程体系发生较大的变化,且原有的课程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岗位能力的需求,为了进一步推进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请各专业按照15版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专业课程体系对原有的课程标准进行修订。
一、时间安排
1、各专业做出课程标准的修订计划,确定每门课标的执笔人,并上报学院。(3月20日前)
2、各专业利用教研活动时间,有计划的组织研讨,确定初稿。(5月15日前)
3、学院组织专家审核课程标准,并提出修改意见。(5月31日前)
4、各专业修改,定稿。(6月12日前)
5、交印刷厂打印、装订。(6月30日前)
二、修订要求
1、所有的职业平台课、职业能力课程及专业提升课程都必须修订(含实践类)。
2、必须依据专业调研报告、15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3、请各专业充分研讨,尽量由课程组成员共同完成。
4、建议1个教师修订的课程标准不超过4门。
5、职业平台课的课程标准必须由课程组共同研讨完成。
6、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课标的修订工作。
附件:课程标准模板.doc
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
20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