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工作安排
经管院发【2015】24号
为了落实学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针对本学期本院教学的具体状况,现将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教学检查小组,负责教学检查工作。
组长:巩海霞 副组长:唐文霞
组员:王彦、王海鸥、王萍、李静、曹前、吴华、李筱刚、刘晓红。
二、检查时间
第十一周~第十二周(11月9日~11月20日)。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1、重点及专项检查
(1)开展“加强教学研究,提升教育质量”专项检查
根据学校的有关部署,各教研室对照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和学校系部或教研室工作状态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学期开展教学研究工作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和活动资料。11月17日前完成。
(2)学校针对每个二级教学单位,随机确定一个教研室或系部为检查对象,查阅相关教研活动资料。(第十二周)
2、常规教学检查
(1)各系部分专业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管理以及学校各项教学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会议记录报教务秘书,整理后形成报告报学校。要求每班的学生代表3-5人,督学组必须参加座谈会,11月18日前完成。
(2)召开青年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各教研室对每位教师教学资料、批改作业和辅导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外聘教师,并形成表格报系部,汇总后报学院,由学院抽查。11月18日前完成。
(4)各系部汇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学院。11月18日前完成。
(5)各教研室组织教师开展相互听课工作,院领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督学等必须深入课堂听课,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11月20日前完成。
3、实践教学检查工作
(1)毕业设计:各系部检查毕业设计的安排情况,各专业上报毕业设计的实行(改革)方案,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学院。11月18日前完成。
(2)校外实习:各专业需要提交实习计划、实习的任务书与指导书、实习安排,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检查总结等资料。确保实习开始有专题动员、实习动员有安全教育、实习过程有质量监控、实习结束有成果考核;11月18日前完成。
(3)校内实验教学环节:各教研室将本学期开设的校内实训、课程设计的安排情况(项目、班级(人数)、时间、地点、内容、指导教师、组长、实训资料、开出率)、使用实验室的情况等统计做表上报系部。11月18日前完成。
4、课堂教学质量满意度问卷调查
由市场调查中心负责制作《课堂教学质量满意度问卷调查表》的调查网站,各专业负责组织学生上网评价,要求每个班级均有调查对象,接受调查的学生人数样本不少于本专业学生总数的40%,其中实践课程不低于开设总数的50%。最终形成问卷调查的汇总及分析报告,上交学校。11月15日前完成。
四、其他工作
1、开展2016届毕业生预审核工作
根据学校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由教学秘书、各专业负责人、学生工作管理人员等共同配合,在11月27日前完成2016届毕业生的预审工作。
2、启动编制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课表的工作
根据学校《关于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课表编制计划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课表编制管理规定》(苏建院教〔2014〕11号)。由教学秘书、系主任、各专业负责人配合,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课表编制工作。
3、启动下学期教学任务分配和教材选用工作
各系部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主要以各教研室为主,系部内部协调为辅,要严格执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任课管理规定》(苏建院教〔2014〕10号)、《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程管理规定》(苏建院教〔2014〕9号)等相关文件,并根据学分制改革的要求,要优先安排教学质量好的教师上课,安排有实践经验的外聘教师任课(不能安排在读研究生)。要选用优质教材,所有教材必须经系主任、院长审批才能列入发放计划,多媒体的使用要根据课程性质控制,要按照学校要求的具体时间安排完成。
各系部及教研室要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完成检查工作并提供资料,各系部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改进措施,并提交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学院,汇总后报学校。
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
20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