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专业教研活动制度


时间:2017-03-06   浏览:786

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专业教研活动制度

经管院发【20171

  

为发挥我院专业教研室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主体作用,加强教学团队建设,规范专业教研活动,调动每位教师在学习和工作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我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科研工作,特制定我院专业教研活动制度如下:

第一条教研活动的计划安排

1、各专业主任在毎学期期初制定出本教研室专业教研活动的框架计划,每月初根据需要制定具体活动内容。

2、教研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教学周的每周二下午,每月最后一个周二政治学习时间除外,学校和学院若需集中开会和学习,可作临时调整。每次活动时间最少不低于40分钟。

3、教研活动的地点根据需要可安排在本教研室、学院会议室、实训室和教室等,时间和地点需由专业主任提前一天通知给相关教师和领导,并做好准备。

4、教研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专业新知识、行业新动态的学习和介绍。(2)教学经验的介绍或教学实践成果展示。(3)教学、管理、研究过程中疑难或无解问题的讨论和解决。(4)新教师或新课程试讲。(5)示范课程或教学竞赛。(6)师生座谈。(7)学情分析或实习检查情况汇报。(8)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标准、课程标准的制定或修订。(9)校企合作或社会服务的方案研究。(10)教学文件的规范性检查或教学任务的分解落实。(11)其它需要研究和通报落实的事项。

5、教研活动内容计划应由专业主任落实到人。

第二条教研活动的组织实施

1、教研活动在各专业负责人的组织下,主持人(主讲人)采用轮值制,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需轮值一次,内容自定。

2、专业负责人应对每次教研活动作好记录,每位教师也应对自己主持的活动提前做好详尽的方案,报专业负责人备案。

3、教研活动过程要做到既严谨有序、踏实务实,又宽泛包容、积极活泼。

4、学院领导以及党务行政秘书和教学秘书应在每次教研活动开展时分头轮流参加某专业教研室的活动,并在一个学期内至少主持一次教研活动。学期末汇总总结各次活动情况。

5、根据实际需要,相关专业群或相关主题也可以合并若干次进行集中教研活动。

6、学院对教研活动所产生的有用成果要促使其得到应用,并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报道

第三条教研活动的考核奖励

1、每次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在学期末总结汇总,综合其计划、组织、内容、形式和效果由教师间相互按等级评分,学院领导和秘书同时对各专业教研室的教研活动进行考核评分。

2、两个学期的平均考核评分结果应用于教师年度考核、专业主任的院部考核、专业教研室的评先评优。

3、教研活动的主持项目以及年终的考核结果兑现于一定的津贴补助和绩效奖励。

该制度未尽事宜由本学院党政领导负责补充和解释。

  

  

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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