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与人文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撤销程序及规定


时间:2017-03-17   浏览:1781

经管与人文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撤销程序及规定

经管院学发【2017】01号

  

第一条学生处分以文件下发之日起生效(寒暑假时间除外);

第二条 受警告处分满三个月方可提出申请撤销处分;

第三条受严重警告处分满三个月可提出申请撤销处分;

第四条 受记过处分满六个月方可提出申请撤销处分;

第五条受留校察看处分满十二个月方可提出申请撤销处分;

学生违纪处分撤销流程(校级处分)

1.学生从处分文件下发之日起,每月需写一篇思想汇报(不低于1000字)交由班主任保管,并向班主任汇报当月思想表现。

2.符合处分撤销时,受处分同学组织全班同学召开座谈会,征求全班同学意见,对违纪学生思想表现进行鉴定并签署个人姓名,违纪学生方可手写撤销处分申请书。

3.学生上交撤销处分申请书,并附带每月的思想汇报。

4.班主任在处分撤销申请书上签字后,受处分学生需从班主任处领取班主任考察意见(班主任填写),连同申请书交到成教楼226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1)思想汇报是否认真、规范;(2)学生受处分期间是否有旷课、迟到等违纪行为;(3)违纪学生上交材料是否符合齐全。

5.以上三项复核材料全部通过,二级学院方可提出意见,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6.所有申请材料由二级学院报送学工处核实,经校领导批准后可发文撤销处分。

学生违纪处分撤销流程(院级处分)

1.学生从处分文件下发之日起,每月需写一篇思想汇报(不低于800字)交由班主任保管,并向班主任汇报当月思想表现。

2.符合处分撤销时,受处分同学组织全班同学召开座谈会,征求全班同学意见,对违纪学生悔过表现进行鉴定并签署个人姓名,违纪学生方可手写撤销处分申请书。

3.学生上交撤销处分申请书,并附带所有的思想汇报(从班主任处领取)。

4.班主任在处分撤销申请书上签署撤销意见,受处分同学将申请书等文件交到成教楼226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1)思想汇报是否认真、规范;(2)学生受处分期间是否有旷课、迟到等违纪行为;(3)处分文件原件及处分决定送达通知书回执是否完好;(4)违纪学生上交材料是否符合齐全,以上四项全部复核通过方可撤销处分。

  

  

     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学发1附件: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解除处分审批表.doc